合伙企业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,共同出资、合伙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,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。 第一阶段,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,第二阶段,合 伙企业设立登记。
登记步骤
领表
申请人凭《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向登记机关领取《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按表格要求填写;
提交材料
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相关材料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;
受理审查
登记机关收齐申请人应提交材料后,发给申请人《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》;
查询结果
申请人按照《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》的说明,查询申办结果;
领照或领取驳回通知书
如果申请被核准,申请人凭申请提交材料办理领取营业执照手续;如果被驳回,申请人凭申请提交材料领取驳回通知书